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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坍塌的大桥(2006年6月7日) | ||||||||||||||||||
| 作者:佚名 文章来源:内蒙古律师网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6-6-9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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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5月16日上午10点多钟,甘肃省岷县县城边上一座大桥突然垮塌了,当时桥上刚好有2辆农用车和几位市民经过,他们来不及逃避全部落入了河中。事后的第3天早晨,记者在当地医院见到了那几个受伤者。这个病房总共有4个伤者,他们的伤势还算轻的,隔壁重症病房还有一位受伤者,他的情况比这4个人要严重得多,一时昏迷一时清醒。这是一位84岁高龄的老人,据家人讲,出事前老人身体十分健康,当天上午是按照习惯到这座桥上散步,没想到大桥突然垮掉了,老人被抛到了河里,身上多处骨折,一下子昏了过去。两天了,还没有醒来。 这次坍塌大桥是双拱设计,跨度有200多米,十分壮观,是当地规模最大的一座桥,但现在这一切都成了回忆。这座大桥怎么会突然坍塌呢?当地说法很多,但有一个细节不能回避,就是在大桥垮塌前一分钟,一辆装满水泥的重型货车刚刚从大桥上飞驰而过,许多人认为大桥坍塌和这辆重型货车有关。 这辆大货车后来被当地交警部门查到是一辆外地的过路车,我们没有采访到这辆大货车司机,只是从当地公路部门的卷宗里得到了这辆大货车的一张局部照片。据了解,这是一辆 经过改装加长的大货车,它的核载量是12吨,但那天竟然装载了35吨水泥,超载23吨。超载车辆驶上大桥,他的巨大的质量难以被桥面分散,随着颠簸,大桥就像被一个巨大的铁锤一次次的打击。
事故发生后,甘肃省公路部门组织了专家对大桥坍塌的原因进行了勘察,最终认定这辆超载大货车确实是导致这次大桥坍塌的直接原因。但同时专家们也认为,这辆超载大货车并不是大桥坍塌的唯一原因,因为大桥已经无法承担现在的车流量和汽车的重量。这座桥修建于1974年,受当时的条件所限,大桥的承载量本来就设计得很低,而这些年随着经济的发展,许多超重超载的车辆出现了,它们的不断碾压,渐渐地让这座大桥不堪重负。这天的这辆超载大货车不过是给本来就已脆弱不堪的大桥最后一击。 这座大桥的日常维护和管理由当地公路部门负责,大桥的状况他们心里也十分清楚。几年前,他们还特意在这座大桥桥头竖起了限载10吨的警示牌。但除此之外,他们并没有采取更多的措施。几年来,各种超载大货车还是在大桥上来来往往,大桥一直在超负荷运行,终于支持不住,坍塌了。那么公路部门为什么不能实实在在地管管那些超载大货车呢? 公路部门说,原来他们对超载车辆过桥还是管得比较严的,但几年前国家查处公路“三乱”他们就把检查点撤除了,没了检查点,他们也就没有了执法资格,超载大货车上桥他们也就没办法制止了。实际上,有责任治理车辆超载的不仅是公路部门,还有公安部门。当地公路部门说,他们没有了执法资格,那么公安部门对超载又是一种什么样的态度呢? 到达岷县的当晚,记者看到这条马路上停着10多辆超长超大的货车,这辆货车的尾部还私自加装了一截,一看就知道是改装的超载车,而大货车司机对此也并不避讳,承认这辆车超载了10吨。更有意味的是,第二天天亮,记者发现当地交警大队的办公楼竟然就在这条停满超载大货车的马路边上。记者还曾在公路上发现了一辆大货车,一看它爬坡吃力的样子就知道它可能超载了,记者将它拦了下来。 货车司机说,这辆车超载了两三吨,但是一路上并没有交警管,因为在装货的时候就已经对此车罚过款了。对超载车辆进行处罚是为了制止车辆超载,而根据这位司机的说法,他装货的时候交警就对他进行了处罚,交了钱后并没有阻止他多装货物,这说明当地交警对他们的超载行为实际上是纵容的。交警为什么会这样呢?记者来到了当地交警大队,工作人员表示要采访得等他们领导,可记者等了一个多小时,也没有见着他们领导。直至现在,交警大队的负责人也没有和记者联系。
公路部门说他们没有资格管,交警则是以罚代管。这样一来,这座大桥长期遭受超载车辆的蹂躏,突然坍塌的悲剧也就不可避免了。 采访中更令人担心的是,记者随后的发现。甘肃岷县境内总共有46座公路桥,其中大部分始建于上世纪六七十年代,设计承载能力都不高,可他们的命运并没有因为这次大桥坍塌的事件而有所改变。另一座大桥的修建时间和坍塌的大桥很相近,当地公路部门同样在大桥的两端悬挂了限载10吨的警示标志。但记者看到,10分钟内4辆明显超载的大货车就从它的上面呼啸而过。 这座大桥位于这次坍塌的大桥上游大约10公里,那座大桥坍塌后,许多车辆都要绕行这里。但当记者爬上大桥的支撑桥拱,仅用肉眼看去,这座大桥实际上是朝不保夕了。在大桥的底部,我们发现了很多裂纹。一条明显的裂纹从下而上一直到了桥梁的顶部,这条裂纹还是横穿整个门洞,而像这样整体性的裂纹,在后面的两个门洞同样存在。 这样的裂纹不仅在三个门洞存在,桥底下所有的门洞都存在这样的问题。这样的大桥当地原来一直没有采取什么措施,只是这次出现了坍塌事故后,当地有关部门才新砌了两个水泥墩,又插了一个限载10吨的警示牌。但我们担心,这座桥还能支持多久呢?事实上,不仅岷县的老桥正在经历着这一切,甘肃省境内这样的大桥更是多达几百座,他们的命运又如何呢? 在甘肃省天水市城区里的一座大桥边,当地有关部门也在桥头挂上了“危桥限载10吨”的警示标志,但重型大货车同样是一样一辆接着一辆,在这个桥头还停着一辆警车,警车里没人。记者等了一个多小时,这名交警回来了。交警解释说,这块牌子是双向行驶时挂上去的,现在这座大桥改为了单向行驶了,超载大货车上桥也就无所谓了。记者所看的这几座大桥仅仅是当地桥梁状况的一个缩影,也许有一天,这其中的某座大桥又会突然倒下,那时候它给当地群众带来的又会是什么呢?
离开甘肃前,记者再一次来到了医院,这几位受伤者病情正在渐渐好转,但这个老人还是处于昏迷状态,不知道他什么时候才会醒来,会不会醒来。 主持人:一辆大货车刚刚开过以后,突然就塌的连桥墩都找不着,这个确实让人觉得不可思议。公路管理部门说他们已经在桥头竖上一个牌子限载十吨,您认为仅仅靠这个牌子能够完全涵盖公路管理部门的职责吗? 刘莘:从交通主管部门来看,他们确实有失职的地方,该尽的责任没有尽到,因为交通部在针对六七十年代桥梁的建筑总体出现的问题,曾经专门发了一个关于桥梁养护管理的规定,日常的检查可以用一些比如说目测加上一些简单仪器,特殊检查和专门检查需要更多技术手段。 主持人:但是现在看这个案子里没有显示出交通主管部门履行这个职责,公路部门有没有权利去检查通过桥梁的车辆是否符合标准? 刘莘:按照交通部的规定,交通主管机关对危桥有一个昼夜监护的职能,而且不妨碍大多数的车辆安全通行,也就是说你只要在限载十吨以下那是不妨碍你通行的,这个不构成禁止三乱里所谓禁止上路的规定。 主持人:交管部门总有这个权利吧,但是交管部门实在是没有负起监管职责。 刘莘:因为《行政处罚法》说的非常楚,处罚要纠正违法,就不仅仅是一个罚了款就可以,甚至在装车的时候罚款就完了,显然就使这个罚款变质了,变成一种收费了,实际上等于用花钱的方式使违法变成合法了,违背了行政处罚的目的。 主持人:记者在当地调查完之后,回来反而感觉更担忧了,在甘肃省境内可能类似这样的桥梁有很多,针对这样一些桥梁,下一步应该怎么去做才能够切实地保障过桥的行人车辆的安全? 刘莘:不管是桥梁也罢公路也罢,其实都是一个共有公共设施,政府应该负起切实的责任,如果我们是一个法治政府,是一个责任政府的话,首先就聚焦在法律交代,对共有公共设施应该保障它能够安全使用,不会对老百姓造成危害。 主持人:因为六七十年代是基础设施刚刚开始兴建的时代,到现在可能有很多地方这样的公共设施都已经快达到它的使用年限,处于一种危险状态了,有关的管理部门能不能够在这样一些公共设施到达它的使用年限之前,不出事不伤及到周围人民群众生命财产的安全,这是真正考验政府以及相关部门能力的时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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