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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辛集液氨泄漏事故调查(2006年6月6日) | ||||||||||||||||||
| 作者:佚名 文章来源:内蒙古律师网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6-6-9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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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31日上午,河北省辛集化工集团有限公司化肥分公司发生液态氨泄露事件,多名工人身体受到不同程度的伤害,周围环境也遭到严重污染。记者对这次泄露事件的经过进行了走访调查。
5月31日上午10:00,河北省辛集市的一家化工厂里面的液态氨的储存罐突然发生了泄漏,当时里面的6吨液态氨全部泄漏出来,一时间人们感到了无比的恐惧和惊慌。在事故发生的现场,接到报警赶到的消防战士冒着生命危险,一边试图堵住泄漏口,一边用水枪稀释喷出的液氨。事故发生三小时后,危重伤员被送往石家庄的大医院抢救。 河北省人民医院重症监护室里躺着四位事故中的受害者,其中有两位伤势特别严重,目前他们已经得到了医院的全力救治,但是救治的结果不容乐观。此次事故中,六名重伤者无一例外都是呼吸道黏膜受到氨气严重灼伤,其中两名伤者已经无法呼吸,只能切开气管。据了解,比这些伤者受伤更重的另一名工人,还没有送进医院就已经死亡。 伤者的喉咙已经无法说清他们经历了什么。事发当晚,记者驱车赶赴河北省辛集市,在那儿的医院里还有一些伤势较轻的受害者。6月1日凌晨3:30,记者来到辛集市第一人民医院,这里是最早参与救治伤员的医院。记者看到有一个房间亮着灯,进去一问,得知他们正是这次液氨泄漏事故中的受害者,因为病痛,难受得睡不着觉。 据伤者说,那天上午10点,忽然从南面刮来一阵风。带来强烈的氨水气味。在场的人立刻就觉得呼吸困难、四肢无力。从受害者口中我们得知,发生泄漏事故的是辛集化工集团有限公司化肥分公司。事故发生在上午10:00,十几分钟的时间里,化肥公司以及附近的近百人被飘散在空中的氨气所伤害,这些人的情况算是轻的。采访中我们还了解到,还有一些受害者在辛集市第二人民医院接受治疗。 在辛集市的两所医院,记者见到九位事故受害者。医生告诉我们,现在他们的伤情稳定,没有生命危险,只需要留在医院继续观察。而事故中伤势严重已经转往石家庄抢救的病人,是由于当时靠近事故发生的中心点,吸入的是浓度较高的氨气。记者了解到,氨作为化工原料储存在密闭压力容器当中时为液态,一旦泄漏会迅速气化,接触人体后,会对人的眼睛和呼吸器官产生直接伤害,如果受害者身处浓度特别高的氨气之中,就会有生命危险。
天亮后,记者不断问着路,一步步接近事故现场。清晨的阳光照在市郊的田里,空气中已经没有什么气味,我们无法想象十几个小时前,这里氨气弥漫是怎样一种情景,只是从这片棉田里我们看到了一幅衰败的样子。在这里,远处的树是绿色,而化肥公司附近的树已经成了黑色。这片棉田是距离化肥公司最近的庄稼地,液氨泄漏后,氨气随着风从棉田上掠过,所到之处,绿色消失。 李大爷是事故的目击者之一,在挨着化肥公司的另一个工厂上班。由于背着风,他幸运地躲过了一场事故。上午9:00,记者再次来到辛集市的医院,受伤较轻的伤者给我们讲述了事故发生后的一些情况。厂里的领导竭力将工人们转移到安全的地方,20分钟之后他们都得救了。 事故后20个小时,记者来到发生液氨泄漏的地方,辛集化工集团有限公司化肥分公司。进入厂区,环顾四周,记者所能看到的出现频率最高的字眼就是责任和安全。公司负责人介绍了事故的相关情况,他说这个公司是当地的利税大户,发生事故时工人们正在上班,突然操作工发现氨管的一个阀门断裂,于是职工们马上撤离岗位,但是一名职工由于距离液氨储存罐很近而死亡,目前阀门断裂的原因还在调查中。 在工厂负责人的带领下,我们来到发生事故的液氨储存罐前。惹出大祸的那个储罐的阀门已经换成了新的,据说之前损坏造成泄漏的阀门已经作为物证交由有关部门保管,但是一个使用没过半年的新设备出现这样的问题显然不合情理,只是目前调查还没有结论。专家分析,这次事故发生有三种可能,一个就是产品质量问题,二是使用、操作、管理违章,导致阀门突然断裂,第三种情况是金属结构上的一些不可抗力的因素。 六吨液氨泄漏,随风飘散,现在尽管时过境迁,一切还能像从前那样吗?关于此次液氨泄漏环境污染的问题,我们也采访了当地环保部门。环保部门说,液氨泄露后导致棉田全部死亡,对环境产生很大影响。看来化肥公司负责人对于环境污染的情况了解得并不全面,许多已经和正在发生的损害和损失他不知道。沿着事故现场向北100多米,是养鸡多年的李老伯的家,他正忙着给他的鸡舍消毒。 李老伯告诉我们,自己的身体现在难受点没关系,他最担心的还是他养的几千只鸡。鸡有没有事儿需要观察才能下结论,但是氨气的伤害对田里种的东西却是立竿见影的。魏师傅是李老伯的邻居,以种花为生,一阵毒烟扫过,他的花全完了。种的花没有指望了,但是更令魏师傅伤心的是,他去找化肥公司时受到的冷遇。
事实上,在液氨泄漏后,虽然很多事故现场附近的受害者被送往医院治疗,但是更多的人、更多的损失还不在救助的视野之中。目前李老伯和魏师傅他们的遭遇,是住在化肥公司附近的很多人现在共同的难题,他们不知道自己目前的损失和身体受到的伤害怎么办。事故发生后的第二天,当地政府已经组成专门的调查小组,记者找到了调查组成员之一,辛集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局长。李局长说,如果大家安全生产的意识提高,这件事情也许可以避免。 应当说,辛集液氨泄漏事件发生后,当地党委政府和事发单位启动应急措施,做了很多工作,但是尽管如此,造成的损失难以弥补。现在,阀门为何开裂,具体伤亡人数到底多少,很多谜团还没有解开,人们在等待着事故调查组给出最终的答案。 主持人:不管怎么样事故已经发生了,当地的部门也迅速地采取了相关的方法,希望能够把损失降到最小。目前我们国家有没有法律规定,一旦出现这种危险的化学品的爆炸或者是泄漏事故,采取什么措施及实施的手段? 石少华:一旦事情发生,除了及时报告以外,立即按应急预案启动,实施现场救援,疏散人员、减少危害,在这方面国家法律法规都有一些规定。尤其化学品事故和其它的事故不同,它对周边环境要产生相关的危害,氨气一泄漏会对生态造成损害,在这种情况下还要对现场,对于生态环境的破坏或者污染也要采取控制措施,也避免除了人员伤亡、财产损失以外,对环境生态造成更大损害。 主持人:其实这些年来在危险化学品的运输以及储存过程当中,发生事故已经不是一次两次了,怎么样来应对这些事故对于企业政府的相关部门应该说是一个很严峻的课题。 石少华:从政府这个层面,比如国家安全生产监管总局还有各级政府的安全部门,目前正在从监管的措施来看,进行危险化学品运输泄漏的专项的督查。 主持人:针对近年来危险化学品在道路运输和储存过程中事故频发的问题,国家安监总局、公安部和交通部近日将联合组织五个督查组奔赴各地。检查地方在危险化学品运输、储存方面存在的非法和违规情况;检查液氯、液氨、液化石油气、剧毒溶剂等重点危险品的安全情况。
石少华:政府将要采取的这些措施最终还是得通过企业才能发挥作用,类似液氨罐子这都属于重大的危险源,所以对重大危险源的检查评估监控是在法律《安全生产法》、《危险化学品管理条例》都有明确要求。一般要2年进行一次安全评价,所以企业在这方面加强管理查堵漏洞,把隐患消灭在萌芽状态。 主持人:其实如果我们想一想,每个人的身边都有大大小小或者是多多少少的高危企业,所以对于这些企业来说,在提供服务的同时必须要负责每个公众的安全,任何一点小小的疏忽都有可能造成重大的危害,针对这次河北省辛集市的液氨泄漏事件的处理和善后工作,我们将会在以后的节目当中和大家一起继续关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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