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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国务院关于当前稳定农业发展促进农民增收意见出台            【字体:
国务院关于当前稳定农业发展促进农民增收意见出台

作者:张建忠律…    文章来源:内蒙古律师网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9-5-14

    中国政府网11日刊登了《国务院关于当前稳定农业发展促进农民增收的意见》。这份意见要求各地区、各部门进一步采取更加有针对性、更强有力的举措,加强市场调控,扩内需、促出口、稳价格,推动农业生产调结构、上水平、增后劲,保护农民生产积极性,稳定农业发展。

  意见分为8个部分,22条,约4000字。包括:抓好粮食等大宗农产品生产、促进畜牧业稳定发展、做好大宗农产品收储、支持农产品加工和龙头企业发展、促进农产品流通发展、加强农产品进出口调控、采取有力措施促进农民工就业、搞好农村民生工程和基础设施建设。

  意见指出,当前是春耕生产的关键时期,各地区和有关部门要按照全国春季农业生产工作会议的各项部署与要求,加强田间管理,做好病虫害防控、气象灾害防范和农业科技服务,做好春耕各项工作。各地区要按规定落实好粮食直补、农资综合补贴、良种补贴、农机具购置补贴等政策,对中央已经提前拨付的各项补贴资金,要及时足额落实到位、兑现到户。启动实施马铃薯原种补贴,中央财政对马铃薯原种生产每亩补贴100元。

  意见要求各地抓紧落实已出台的生猪和奶牛良种冻精补贴、能繁母猪补贴、生猪调出大县奖励等扶持政策,今年继续安排30亿元中央建设投资支持生猪和奶牛标准化规模养殖小区建设,促进饲养方式转变,提高畜牧养殖水平。认真执行国务院批准的《防止生猪价格过度下跌调控预案(暂行)》,适时启动相应的调控措施。增加物流设施建设,扩大社会冰鲜冷冻储藏能力。继续实施奶粉临时收储政策,进一步扩大国产奶粉收储规模。将原料奶收购贷款财政贴息政策实施期限延长至2009年12月底。

  意见还提出,继续落实好粮食最低收购价政策,及早制定并印发2009年小麦、稻谷最低收购价执行预案。将东北地区国家临时存储大豆收购期延长至2009年6月底,有关地方政府要切实采取措施引导农民降低大豆水分。按照略高于市场价格的原则,继续在主产区对油菜子实行国家临时收储,保障农民基本收益。继续做好棉花收储预案,稳定棉农生产预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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