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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继母”伪造结婚证 私卖父亲遗留房产            【字体:
“继母”伪造结婚证 私卖父亲遗留房产
作者:吴琦    文章来源:中国律师网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8-10-12


  去年10月,家住巴南鱼洞的钟光学去世不到2个月,“再婚妻子”韦某就瞒着钟光学的4个女儿,将老两口共同署名合买的房子以26万元卖给他人。今年7月,4个女儿发现,“继母”竟伪造假结婚证将父亲遗留的房产卖出。目前,4人已将“继母”韦某告上了巴南区法院。

  男子死后2月 “妻”卖房产

  昨日,记者来到巴南区黄溪口49-12号,任凭钟光学的大女儿钟荣素、三女儿钟云宇拍门20分钟,屋内一直无人应答。钟云宇说,这父亲生前与“继母”韦某同居了12年。她说,2006年,父亲买下了这套110多平方米的房子,房产证上写得是他和“继母”的名字。

  “我爸爸刚死不到2个月,她就把房子卖了。”钟荣素说,去年10月26日父亲因鼻炎癌去世。今年7月中旬,她们姐妹从邻居处得知房屋已被卖掉。钟荣素当天就来到黄溪口49-12号。现任房主彭尚红说,她是去年12月18日从韦某手中购得价值26万元的房产的(实付20.9万元)。

  “继母”伪造结婚证私卖房

  随后,4姐妹找到巴南区房管局。“我妈刘体云1984年12月才去世,‘继母’怎么在1983年12月就同父亲结婚了。”4姐妹立即来到出示证明的巴南区供销社联合社询问,工作人员当场认定该证明是一份伪造证明。

  7月下旬,4姐妹以“合法继承父亲遗产”的名义向“继母”提起诉讼。在准备诉讼材料的过程中,“继母”提供的结婚证再次被巴南区民政局证明是一张假证。

  4姐妹将重新起诉讨遗产

  重庆市君融律师事务所的廖翠娟律师说,根据新《婚姻法》,已取消了事实婚姻的说法,但两人在同居期间共同创造的财富归两人共同享有。廖律师说,韦某和钟光学应各享受黄溪口房产的50%,韦某伪造结婚证明变卖房产的行为,属于诈骗和侵占他人财产的行为。

  前日,巴南区法院建议钟家4姐妹以“侵占他人遗产”的名义,对韦某重新进行起诉。4姐妹表示,他们将尽全力争回父亲遗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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